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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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 Zhao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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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业务是中兆律师的重点业务领域。行政法律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法律咨询、行政法律研究、行政诉讼代理、行政复议代理、事业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法律服务以及PPP项目服务等。

政府法律顾问  中兆律师担任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药应用与发展协会、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通州区政府、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为国家机关开展立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专业支持,为国家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及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行政案件代理  中兆律师承办了上百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拘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土地征用、国家赔偿、行政补偿等业务。2000年承办的海南凯立诉中国证监会的“全国首例证券行政诉讼案”,推动了中国股票发行由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转变,《法制日报》评论员文章称之为“历史性的判决”。2004年承办的奥克斯公司诉信息产业部不作为案件引起了“手机牌照”行政许可的变革。2003年办理的全国首例政府采购案件以及2008年办理的广东凤铝集团诉中国篮球协会案件,成为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的参考案例。2009年承办的青岛万和热电厂诉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2011年承办的渭南丰荫村民诉渭南市政府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案、2010年承办的希波制药厂诉山东省卫生厅和威海卫生局行政补偿诉讼案、2014年“光大乌龙指”行政诉讼案、2015年的同花顺集团行政复议案件、2016年康牧众诚与梅里亚生物制品市场准入案件均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及社会影响。

开展项目服务 中兆律师基于行政法专业服务能力,协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建设服务。近年来先后承办了“农业部全国无规定疫病区域项目招标”、“宁东化工基地建设项目”、国家药监局数十起药品行政保护项目审批、中国奥委会“华奥星空”体育宣传平台等项目的法律服务以及湖南安慈高速BOT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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