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8 2018-08-14 10:17:21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 阅读 28.特定财产继承权归属判决主文如何表述?继承纠纷中,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特定财产继承权归属应表述为:х(财产)由ххх继承;不应表述为:х(财产)为ххх所有。 上一条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发布 下一条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 相关文章: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7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