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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 VS 瑞士Marc Rich公司国际货物买卖信用证纠纷仲裁案

2018-08-14 09:30:57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 阅读

1999年,瑞士MARC RICH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厦门国贸赔偿因信用证拒付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船舶滞港所带来的损失约1000万元。厦门国贸委托本所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本所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商业惯例及法律规定,阐述了案件所涉及的基本法律性质及责任归属。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驳回了Marc Rich公司的主要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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