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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适用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但书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但书条款应如何理解和适用?标签瑕疵的范围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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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和经营者在食品买卖合同中举证责任问题
消费者与经营者就诉争食品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就是否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分配举证责任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如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双方之间举证能力的强弱。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要其提供了购物凭证、所购商品的实物,就可以认为其完成了初步的证明责任。如因购物凭证记载信息不全、不明确导致不能精确指向所购商品型号,经营者主张诉争食品并非买卖关系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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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中添加未经许可未被禁用的中药材是否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普通食品中添加的中药材既不在相关行政机关已公 普通食品中添加的中药材既不在相关行政机关已公布的许可名单中,也不在禁用名单中,该食品是否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能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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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财政部发文字号:财预[2016]155号颁布时间:2016-11-09实施日期:2016-11-09效力级别: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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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造成消费者实际人身损害是否是《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成立的必要条件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否需以食品造成消费者实际人身损害为前提? 目前,法律法规对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否需以食品造成消费者实际人身损害为前提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及该法一百四十八条的文意解释,《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条款的立法本意并不限于人身权益损害,还包括违约损失,其适用于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不受人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限制,而且该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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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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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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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极大地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者创新者依法获得的产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产权类型,通过转化应用,可以形成先进的生产力,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实现知